转发《中国政协》杂志社“关于‘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9 09:31
信息来源: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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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办公厅: 为了宣传生态文明,倡导生态文化,推进生态建设,经全国政协办公厅领导批准,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中国政协》杂志社、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 为了使各级政协委员摄影爱好者广泛参与此项活动,确保影展具有群众性、代表性和专业性水平,请各地政协办公厅转发征稿通知,协助做好本次摄影作品征集工作。组委会将设立组织奖表彰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 一、主题和内容 展览主题:宣传生态文明,倡导生态文化,推进生态建设。通过政协委员的独特视角,用图片展示我国在生态文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所面临的形势和取得的成绩。 作品内容:本次展览由风光生态篇、人文社会篇和保护发展篇三个部分组成,全面记录和展现祖国山川秀美以及人与自然、社会和谐,人民富裕文明的生态新景。 二、展事安排 作品征稿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8月20日。本次展览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邀请著名摄影艺术家组成评委会,于2010年8月31日前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评选。 各项评审工作结束后,于2010年9月中下旬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入选作品展,届时邀请全国政协领导、常委和参展委员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士参加。 三、参展细则 1.参展对象包括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含往届)。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每幅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使用器材型号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简短照片说明。 3.参展样片一律为10英寸。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每幅照片尺寸一律8英寸,并用胶条按顺序连接。如反转片拍摄,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勿装裱,以便评选。 4.请将每幅作品的底片以电子版形式刻盘一同寄往,要求: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50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不小于4M。 5.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凡入选的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截稿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以邮戳为准)。 8.展览全部工作结束后会在《中国政协》杂志和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上刊登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1.最佳作品:40幅(颁发证书、奖品) 2.优秀作品:50幅(颁发证书、奖品) 3.入选作品:70幅(颁发证书) 五、独家网络支持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六、联系人 《中国政协》杂志社摄影联谊会筹备组负责人 徐志强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副主任 许志强 附件:影展联系方式
《中国政协》杂志社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参展作品请寄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中国政协》杂志社 注明“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811 电子邮箱:zgzx_dfb@cppcc.gov.cn 电 话:010-66192646 传 真:010-66153733 参展作品请寄2: 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4层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注明“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062 电子邮箱:cpaphot02008@yahoo.cn 电 话:010-65255014 传 真:010-651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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