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委员约谈会
信息来源: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 2010-08-27 16:47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27日上午,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统筹城乡社区建设问题召开委员约谈会。市政协副主席金锦根、马玉华出席会议。根据约谈内容,会议邀请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
  会议由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主任苏来令主持。市民政局负责人就我市城乡社区建设的基本现状、发展思路以及城乡一体化新社区的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与会委员根据自身调研掌握的情况,围绕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发展等问题踊跃发言,竞献良策,气氛和谐而热烈。
  马玉华副主席在会上指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首先需强化“四个概念”:一是半径的概念,二是自治的概念,三是政治的概念,四是行政的概念。在理清概念的基础上,统筹城乡社区发展,一要加强规划,二要理顺体制,三要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四要重视物业管理,五要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金锦根副主席作总结讲话。他指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广大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就是要让更多的公共产品和社会资源向城乡社区倾斜,使城乡社区两大平台充满生机活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近年来,嘉兴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同时,社区建设在统筹规划、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金锦根强调,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一要切实强化规划的科学性;二要强化社区管理体制建设;三要大力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四要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