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须知
发布日期:2011-02-11 08:56
信息来源:市政协
浏览次数:
一、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小组召集人请假并报大会秘书处同意,每次会议和讨论的缺席情况将在第二天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维护会场秩序,在大会会场内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模式。
二、参加大会时,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必须佩戴出(列)席证,持报到卡报到进场。政协委员请在大剧院中区和西区就座,列席人员在大剧院东区就座。
三、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及证件,切勿丢失、外传。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会人员凭出席证、列席证、贵宾证、工作证、记者证进入会场和住所。不得携危险品进入会场和住宿地,不得将与会议无关的人员带入会场和住宿地,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
五、会议期间,委员、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患病,请到本人住宿的饭店医务室就诊。
六、注意公共卫生,维护会场、住所的整洁。
七、会议期间在住宿地客房挂长途电话,费用请自理结清。
八、为避免部门重复办理,请委员提交的提案与反映的社情民意内容尽量不要重复。已从网上提交的提案不要同时提交纸质提案。
注:会议期间日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与会人员注意会场、住宿地的布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