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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16 09:50 信息来源: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浏览次数:

  
  为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决定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现公布工作方案如下(市政协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参照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推直选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积极探索和扩大市政协机关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增强基层民主选举的规范性,努力推选出党员信赖、组织满意、群众公认的新一届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
  (二)基本原则
  公推直选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同等机会原则、选举人意志原则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选举办法
  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严格按照“公推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市政协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初步人选,上报市政协机关党组织审批;二是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市政协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委员为差额选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市政协成立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党支部公推直选的具体工作。
  组  长:张进喜
  副组长:崔峪梅、张明华
  成  员:秦泓、徐民、杨鸿圣、顾太文、翁葳、胡翚、范晓梅、陈祎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选举组、会务组。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
  秘书组:由崔峪梅、张明华、胡翚同志组成。主要负责起草本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总结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大会主持词、领导讲话等有关材料;拟定有关制度。
  选举组:由秦泓、范晓梅、陈祎颖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拟定任职岗位、任职条件和产生办法;组织个人自荐、支部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综合评估、公示、上报审批等相关工作;主持有关选举事项,制作有关表册。
  会务组:由徐民、杨鸿圣、顾太文、翁葳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选举用品;摄影摄像。
  四、职位职数设置和任职资格条件
  (一)职位职数设置
  新一届机关党总支由委员5人组成,其中:党总支书记1 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新一届机关党支部由委员5人组成,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下属有被选举权的党员,且具备三年以上党龄,年龄一般能够任满一届(3年)。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3、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性和责任感。
  4、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从机关现任处级党员干部中产生,委员从机关现任处级和中层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中产生;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从市政协机关现任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机关党支部委员从机关中层党员干部或普通党员干部中产生。
  五、方法步骤
  本次公推直选工作从2012年4月下旬起至5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研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至5月上旬)
  1.调研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办法、规定和操作程序。
  2.形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初步方案。
  3.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4. 建立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5.形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和工作方案,经机关党组审查同意后,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和批复。
  6、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查批复的工作方案,在政协网站上公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意见和建议。
  7、召开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具体工作。
  8、搞好宣传发动。组织编印公推直选工作学习资料,通过公告、网站和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学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为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思想准备,并积极参与到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中来。
  9、开展公推直选业务知识培训。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市政协机关党总支下属各支部负责人、党小组组长进行以公推直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10、准备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稿、选举办法、推荐表等材料。
  (二)公推和初步人选确定阶段(5月中旬)
  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民主推荐,采取公布任职职位、任职条件,分别填写个人自荐表、支部推荐表、党员推荐表和群众推荐表。
  1.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进行个人自荐,填写个人自荐表,明确自荐职位。
  2.支部推荐。由各支部酝酿推荐机关党总支、支部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6人,其中: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1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6人,其中: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1人)。
   3.党员和群众推荐。由各支部、党小组组织在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中民主推荐,分别填写党员推荐表或群众推荐表(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设置同上)。
  4.综合评估。根据个人自荐、支部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对相关人员组织考察。
  5.公示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6.上报审批。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公示后,形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机关党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复。
  (三)直选阶段(5月下旬)。
  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召开市政协机关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1、报告上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工作。
  2、通过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4、介绍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候选人情况。
  5、按照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差额选举机关党总支委员和机关党支部委员。等额选举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6、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7、直选当场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
  8、新任机关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表态发言。
  9、领导讲话。
  10、直选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四)公推直选工作总结阶段(6月)
  1、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大会结束后,分别召开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进行委员工作分工。
  2、向市直机关工委上报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
  3、总结公推直选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政协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实行公推直选,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扩大党内民主的新举措。各支部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的工作中来。
  (二)遵守程序规定。在实行公推直选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推荐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要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党支部的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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