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正确理解义务和权利的关系。委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委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委员行动准则不可缺少的内容。委员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委员如果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他享有的权利也就失却了存在的条件。因此,每位委员都要把自觉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力统一起来,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绝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受权力。
2、要用正确的态度对待义务和权利。委员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呢?首先,必须平等地、全面地、严格地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所有委员在义务和权利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承担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委员在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时应当是全面的,不能只履行这几项而不履行那几项,必须全面地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去做。委员在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时还应当是严格的,对自己要求要严,不能马虎和迁就。要提高自觉性,加强责任感。政协委员应该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自觉地履行义务。如果只有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而不愿承担委员的义务,就起不到委员的作用。每位委员都要珍惜、维护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委员对国家和人民事业、对人民政协组织高度负责的表现。委员应当凭借自己的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为国家做出贡献。
3、政协组织要监督和保证委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政协各级组织都应该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 切实保障委员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组织委员学好政协章程,对委员进行义务和权利的教育,使委员了解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及其意义,做到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尽职尽责,当好政协委员;另一方面要健全政协的会议制度及其他各种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从制度上切实保障委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