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普遍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5-01-30 08:50 信息来源:市政协 浏览次数:

  胡跃奇委员提案指出,虽然去年全市各级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单位、村(社区)都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但担任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与顾问单位主动对接不够,聘请单位聘而不用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专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少、规模小,大多数活动都是零星的,无法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此建议:一是在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身边的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工作的长效机制,配套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有关部门要做好场地提供、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协调交流、表彰鼓励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合力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三是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基层群众的实际需要,各村(社区)要在便民中心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方便志愿者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让志愿者与更多群众面对面交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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