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俐萍委员提案指出,在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专项督查中发现,我市在补偿工作中存在着各级政府领导不重视;钻政策与规则空子,人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门槛等,导致各地补偿比例不平衡。保护基本农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保护、谁受偿”的资源补偿原则,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为此建议:一要严格执行补偿依据和标准。要依据《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相关文件提出关于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执行。二要明确补偿范围与方式。具体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经济补偿,缩小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利益差距,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三要筹措基本农田补偿资金。要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返回留地方部分、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的一定比例、国有土地使用税等多渠道筹措基本农田补偿资金。四要探索补偿内涵,完善补偿措施。要创新土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土地市场,对土地资源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