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霞瑛委员提案指出,当前,我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条件已基本成熟,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将成为必然发展趋势。同时,《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节能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应当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应当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目前,在我市虽有部分新建小区做到了太阳能与建筑的一体化,但仍有大量新建小区没有考虑这一问题。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引起足够重视,加大对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力度,加快我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