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乾委员提案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既可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和活跃经济,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使用单位不出资,无任何投入风险,故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推崇。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市虽有所开展,但始终难成气候,形不成规模,尤其是由本市企业(或资本)去承担合同能源管理的,更是鲜见。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缺乏有效鼓励措施,加之使用单位也存有思想疑虑,致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慢,仍停留在口号阶段。为此建议:一、合理保障合同能源管理投入方的合法权益。二、理顺对合同能源管理中的税收管理问题。三、对合同能源管理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