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发布日期:2010-01-19 17:02 信息来源:市政协 浏览次数:

市区委员第14活动小组提案指出,我市自2001年开展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多年的运行,目前总体情况平稳。但由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自成体系、双轨运行,造成两大制度之间存在差异,且尚未达到全覆盖。为此建议: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继续沿用现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二、鉴于经济承受能力不同,继续按照缴费额度设置不同层次,由参保单位、家庭或人员自主选择。三、统一按规定使用省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两个目录,相应增加省定儿童药品目录。四、根据统筹基金承受能力情况,对参保人员实行一定的门诊统筹或补助。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退休人员医疗照顾的规定应同时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其他城乡居民。 六、对职工、城乡居民两项医保政策先行接轨,再创造条件整体归集。七、建设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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