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界别活动组(民革)提案认为,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着经营管理亟待规范,农业用地遭遇瓶颈,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等发展困境。为此建议:一是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做好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探索会计代理制度,将合作社资产确权到每一个社员,引导并指导采用现代企业理念经营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解决社员资金困难。二是基本保障农业用地。建议市政府尽早出台全市《农业产业化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抓住市、区土地利用规划整体修编的契机,积极安排农业用地指标。三是完善环境促进发展。继续落实好省、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深化服务,细化研究上级各项支农政策,视新形势下农产品营销,创新人才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实行兼并、联合、或紧密对接,并在政策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企业与家庭农场等合作形成一体化经营。同时鼓励社会“新三资”投资或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