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1-24 16:06 信息来源:市政协 浏览次数:

  赵如英委员提案认为,近年来我市农业气候灾害呈现多发重发态势,间隔期越来越短,农业成灾面积扩大,成灾率上升,经济损失越来越大。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转移农业生产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的主要方式,对抗灾救灾稳定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市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依然存在体系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完善、生产主体防灾抗灾意识不强等问题。为此建议:一是统筹制订灾害救助规划体系。建立灾前预防和灾后救助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农业生产主体的防灾、灾后生产自救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二是完善灾害救助政策。设立农业生产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基金,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创新金融救助政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农业生产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主体的防灾、抗灾意识和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促进各项救助措施良性发展;引导培养生产主体抗灾自救的意识,完善民间自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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